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对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126号
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搜了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了股份”
或“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 0006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 2025 年度
已实现盈利 5,072,751.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搜了股份期末净资产为
315,707.79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7,439,238.39 元,股本为 29,997,500.00 元。报告期内,公司虽已实现净资产转正,但公司未弥补的亏损仍超过股本的三分之一。管理层虽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搜了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发表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 解释性说明涉及事项不影响审计意见的依据
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该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了充分的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不影响审计意见,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四、 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327005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期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九、5、(2)所述,公司持有创丰易购工贸(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丰易购”)5%持股比例。根据双方签署的最新的股东协议约定,公司及相关担保方对合作业务发生的应收款及相关费用负有承诺担保责任。协议中约定创丰易购有权对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收取保证金,对保证金不足以覆盖的未收回应收账款余额收取年化 10%的资金占用费。公司对上述事项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股东韩富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作业务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仍有余额 260.55万元,搜了股份缴纳的保证金余额为 331.28 万元,并对保证金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70.89 万元。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保证金的可收回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准确性,是否有必要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作出调整及应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情况:
搜了股份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7 日、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创丰易购工贸(天津)有限公司之股东补充协议>暨对参股公司减资的议案》。公司已于 2025 年度内从创丰易购工贸公司减资退股且已收回剩余 5%投资款 100 万元。双方就创丰易购公司对前期合作业
务发生的未收回应收款保证金的后续处理约定:若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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