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3
公告编号:2018-010
证券代码:834294 证券简称:捷信医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林峰自愿为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涉及
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林峰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19,000股,持有
股份比例为40.60%,因此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结果为4名赞成,0名弃权,0名反对,关联董事林峰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公告编号:2018-010
林峰 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6988弄
(二)关联关系
林峰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19,000股,持有股份比例为40.60%;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2018年关联担保数额范围内,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签署相关贷款协议。由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林峰为公司申请贷款提供相应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促进公司发展,以上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便于公司获取银行贷款,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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