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13
证券代码:834294 证券简称:捷信医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捷信医药
股票代码:834294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捷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吴中路8号锦辉大厦814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东增持,协议方式转让
变动日期:2018年7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协议的主要内容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林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捷科企业管理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捷科”)
捷信医药、挂牌
指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上海捷信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林峰于2018年7月12日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捷信
医药股份858,334股,持股比例由40.60%变
更至44.89%的权益变动行为;权益变动前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海捷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比例是27.81%,本次权益变动后林峰和上海
捷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
股比例由68.41%变更至72.70%。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林峰,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硕士。1996年至1998年任上任四川成达化学工程公司助理工程师;1998年,任美国强生公司销售代表;2002年至2003年,任美国先灵葆雅制药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2003年至2008年,任先灵葆雅(中国)有限公司部门总监;2008年至今,在捷信医药工作,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上海捷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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