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4300 证券简称:合泰电机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和《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常州合泰电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公平性原则:公平、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二) 权益保障原则: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等合法权益;
(三) 高效率、低成本原则:采用先进的沟通手段,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四) 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 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误导。
第六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七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其他相关机构。
第九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 股东会;
(三) 业绩说明会;
(四) 一对一沟通;
(五) 电话咨询;
(六) 邮寄资料;
(七) 广告、媒体、报刊或其他宣传资料;
(八) 现场参观;
(九) 公司网站。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为,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 经主办券商审查后,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重大投资和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三) 企业文化;
(四) 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人员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 对公司有全面了解,包括产业、产品、技术、流程、管理、研发、市场营销、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前景有深刻的了解;
(二) 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 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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