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0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4303 证券简称:华龙期货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娄德全、李琦、杨昕和田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号);《关于对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2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19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甘肃证监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娄德全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李琦 董监高 时任总经理
杨昕 董监高 时任首席风险官
田军 董监高 时任资管部总经理
公告编号:2024-036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华龙期货-金惠资产管理。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经查,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金惠资产管理计划未审慎核实部分投资者资产证明,未勤勉尽责,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0 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0 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0 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甘肃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相关规定,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娄德全时任董事长,李琦时任总经理,杨听时任首席风险官,田军时任资管部总经理,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依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0 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甘肃监管局决定对上述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目前经营工作正常,将根据要求进行整改。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状况未产生影响,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公告编号:2024-036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按时提交整改报告。
公司将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合规风控水平,全面增强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娄德全、李琦、杨昕和田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5 号);
《关于对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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