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江新材”、“发行人”、“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成都瀚江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兴业证券原指派王浩、高艳、刘娟、夏春晔、姚二盼、刘蓉负责瀚江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的具体工作,其中王浩为辅导小组组长。因高艳申请离职,其将不再参与瀚江新材后续辅导工作。瀚江新材辅导小组成员变更为王浩、刘娟、夏春晔、姚二盼、刘蓉,其中王浩仍为辅导小组组长。
以上五位辅导人员均为兴业证券正式员工,具有股票承销及上市辅导工作经验,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并至少有一名辅导人员具有担任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负责人的经验,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辅导人员的要求。
本次辅导其他中介机构中,原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辅导律师为严磊、秦欢。本辅导期内,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辅导律师变更为严磊、孙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内,兴业证券在瀚江新材现场工作的人数为 5 人,现场辅导工作天
数约为 50 天,其中:关键人员银行流水核查人数为 2 人,时间约为 30 天;销售、
采购等内控循环核查人数为 3 人,时间约为 40 天;历史沿革、公司治理核查人数为 2 人,时间约为 40 天。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采取的主要方式为: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现场访谈、实务操作指导、个别答疑、电话会议等。通过多种形式的辅导促使被辅导人员了解公司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向其提出规范整改的建议,督促其认真执行。辅导的主要内容为:
1、全面推进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与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持续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业务情况、治理情况、财务情况、资产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等各个方面。在尽职调查基础上,辅导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向辅导对象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并持续督促其进行规范。主要工作如下:
(1)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
辅导小组和中介机构全面梳理瀚江新材内控体系,包括不限于销售与收款循环、采购与付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研发循环等关键业务流程,并针对上述业务流程进行穿行测试,结合实际执行情况,帮助瀚江新材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关键人员资金流水核查
核查瀚江新材关键人员(主要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个人卡资金流水,重点关注上述个人卡是否存在与客户、供应商、员工往来及其他异常往来,并针对大额资金流水及小额且交易频繁资金流水形成专题,要求关键人员填写说明及获取说明的支撑性文件。
(3)销售、采购情况核查
积极推进财务核查工作,督促会计师进行最近三年的财务的审计工作。辅导小组正在开展最近三年销售收入、采购的重点财务核查工作,具体核查工作包括不限于函证客户及供应商、现场走访、查阅相关合同、抽查与收入、采购确认相关的原始单据,并结合货币资金流水,核查公司收入与采购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4)股权代持还原
通过查阅公司设立、股改、历次股权变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同时结合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访谈,对公司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进行了核查,并督促公司相关股东实施还原工作。
(5)股东穿透核查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及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辅导小组对公司股东进行穿透核查。目前正通过访谈公司股东、检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股东工商档案等方式积极有序地推进相关核查工作。
(6)员工与劳动保障核查
辅导小组汇总未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的员工人员名单,并对瀚江新材人事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进行访谈,了解其未依法缴纳五险一金的具体原因及瀚江新材对未缴部分员工的补偿措施。辅导小组了解到,瀚江新材确存在少部分员工未缴纳五险一金,但未缴员工部分为退休返聘人员,部分员工因特殊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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