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34316 证券简称:振威会展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天津振威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津振威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本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津振威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 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 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四) 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五) 最终实现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的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 充分披露信息的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三) 投资者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 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 投资者(包括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 其它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职责与方式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包括
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四)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信息;
(五) 企业文化建设;
(六) 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公司证券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可以列席公司战略研讨会、经营例会、
资金营运分析会、预算编制会等重要会议,可向各有关部门问询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履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
(二) 制定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计划与目标。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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