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重庆安碧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治理规则(下称“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重庆安碧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龙安大道 2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技术产品(不含药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的研制、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药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消毒设备制造、销售(不含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咨询。[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后方可经营]**第 I 类医疗器械研发、生产、销售(按备案范围从事经营)。生产、销售 II 类医疗器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同次股票发行所认购的股份,应支付相同的价格。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登记和存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00 万股。
第十八条 发起人的姓名及其认购的股份数: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 股份比例
何长波 504 万股 30%
李 菠 420 万股 25%
何发东 336 万股 20%
李龙年 252 万股 15%
蒋进萍 84 万股 5%
第十九条 发起人的出资分 1 次缴付。出资情况如下:
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何长波 504 万元 净资产 2012.6.30
李 菠 420 万元 净资产 2012.6.30
何发东 336 万元 净资产 2012.6.30
李龙年 252 万元 净资产 2012.6.30
邹建中 84 万元 净资产 2012.6.30
蒋进萍 84 万元 净资产 2012.6.30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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