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4327 证券简称:车讯互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维护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2 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北京车讯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74257136C。
第 3 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车讯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第 4 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吉庆里 14 号楼 6 层 608 。
第 5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00 万元。
第 6 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 7 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 8 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 9 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
第 10 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 11 条 公司的宗旨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力,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公司目标,确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第 12 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 13 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的凭证。
第 14 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时发行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 15 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面额股每股金额人民币 1 元,每
股面值相等。
第 16 条 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5250 万股,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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