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4335 证券简称:蓝岛环保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0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0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蓝岛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蓝岛”)于 2026年 4 月 16 日收到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行政判决书(2025)皖 16 行初 111 号。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蓝岛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5
法定代表人:孔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被告
姓名或名称:利辛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万洪超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案件诉讼请求和理由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安徽蓝岛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收到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寄送达的行政判决书(2025)皖 16 行初 111 号,一审判决驳回安徽蓝岛诉讼请求。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安徽蓝岛行政诉讼一审被驳回后,已决定提起上诉,目前案件仍
公告编号:2026-005
在进展中且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土地使用权减值准备,结合诉讼进展对相关资产价值进行合理调整,该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将计提安徽蓝岛该土地使用权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有利于客观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自身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安徽蓝岛将依法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5)皖 16 行初 111 号
海南蓝岛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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