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34339 证券简称:东方贷款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 第一条 为维护济南市高新区东方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灵活,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灵活,
依法合规。以高效、灵活的运营机制,为地 依法合规。以高效、灵活的运营机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创新金融服务,为投资人实 方经济发展提供创新金融服务,为投资人实现较高投资回报,为济南高新区经济和社会 现较高投资回报,为济南高新区经济和社会
发展做出贡献。 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因党员人数不符合设立党支部的条
件,暂未设立党支部。待条件成熟,将及时
组建党支部,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党建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上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将其持有的及利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诉讼。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诉讼。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待公司挂牌后,公司召开股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
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 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将由董事会或股东大 为时,将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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