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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02834342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2025】第185号(公司回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关于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

关于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

众会字(2025)第 1001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由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来的贵公司发送的《关于对慧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已收悉。我们已对关注事项中所涉及的问题及公司回复进行了审慎核实。现将核查意见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问题 2、关于应收账款

公司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02,125,699.24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5.35%,较期初减
少 18.21%。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0.08,较上年下降0.16,其中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82,668,981.44 元;账龄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91,893,338.52元,同比增加 56.77%。

请你公司:

(1)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详细说明账龄在 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客户构成、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收回计划和期后收回情况,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审慎;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

(2)说明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远高于本期营业收入金额的原因,应收账款各阶段账龄划分是否准确,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对应收账款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就问题(2)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行业特点、报告期内主要产品或服务和业务模式、收入情况以及相关项目的执行进展情况;

(2)获得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余额明细表、账龄分析表,分析各期末前五大、前十大客户数据,访谈并了解应收账款余额变动情况的合理性;

(3)获得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收入明细表,结合行业、业务模式特点等分析各类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信息,了解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收入及毛利率等变动情况,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收入及毛利率等变动情况的差异及合理性。

2、核查意见

(1)经核查,公司账龄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大于收入主要系张家口教育云 PPP 项目的
应收款项构成中存在建设期资产可用性付费应收款项及 2024 年完成审计及打分的以前运维年度应收款项,上述款项虽在 2024 年才满足收款条件并转入应收账款,但收入确认时点符
合会计准则,与 2024 年度收入无关。2024 年收入相关应收款项与 2024 年度实际营业收入
匹配,占比合理,符合业务实质,具有合理性。

(2)合同资产转应收账款的账龄计算方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收账款账龄应以合同约定的付款权利形成时点为起点计算。公司 PPP 项目的合同资产在审计完成并满足收款条件后才转入应收账款,因此账龄从转入时点(2024 年)重新计算,未延续原合同资产的账龄。经核查 PPP 合同付款条款,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的划分与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完全匹配,符合会计准则及合同约定,划分准确,具有合理性。

问题 3、关于未决诉讼

根据公司年报披露内容,截至财务报告出具日,以下案件尚在审理中,尚未作出判决。(1)公司与中铁十五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十五局)存在项目管理费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中铁十五局支付管理费22,397,682.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045,233.63元,中铁十五局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2)公司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神教育)因《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产生纠纷,部分资产被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前期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豆神教育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12 月 15 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该案件尚在审理中;(3)公司与北京立思辰合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立思辰)存在合同纠纷案件,北京立思辰起诉公司支付商品及服务采购款、运管费、更新费以及资金占用损失合计 4,343,183.63 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北京立思辰的起诉。北京立思辰不服一审判决,已依法提起上诉。你公司期末预计负债余额1,928,037.89 元,期初余额为 13,122,804.59 元,同比减少 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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