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6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4343 证券简称:华凯保险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4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4 月 25 日
作出主体:其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 -
公司
张育丽 分支机构负责人 时任华凯保险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原苍南营业部
负责人
林爱春 分支机构负责人 时任华凯保险销售股份
有限公司瑞安塘下分公
司负责人
沈继良 董监高 董事、寿险事业部副总经
理
公告编号:2025-021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财务数据不真实、未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销售保险产品。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至 2023 年,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原苍南营业部)
通过虚挂代理人方式发放佣金,相关业务员将所发佣金归集至原苍南营业部负责人张育丽处,统筹用于业务拓展。2024 年,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塘下分公司通过劳务费名义向汽车信息咨询服务部虚列费用,统筹用于业务拓展。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代理人未进行执业登记销售保险产品。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 17 万元,对张育丽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对林爱春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对沈继良警告并处罚款 1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金额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告编号:2025-021
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丽金罚决字[2025]8 号
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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