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证券代码:834344 证券简称: 中邮基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乙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16 号 号 2 号楼 C 座 20 层
邮政编码:100013 邮政编码:100013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五十九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 持。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主持。 不履 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
…… 的一名监事主持。
……
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股东大会作出普 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
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 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担任公司的董事: 公司的董事: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以及《证券投资 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以及《证券投资
基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基金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 ……
第一百零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二十七)审议以下关联交易: (二十七)审议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 1、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近亲属,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在 50 万元以上(含)的关联交易; 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
2、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 系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但属于股东大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 会审批范围以外);
(含)且超过 300 万元(不含)的关联交易; 对于第 1 项所涉及关联交易,该等董监
高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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