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6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34344 证券简称:中邮基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就关于提名付家伟先生为公司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付家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纪律处分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我们认为,付家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付家伟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穆忠和、聂兴凯、李冰清
2025 年 2 月 2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