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4344 证券简称:中邮基金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核算与审查,依据审计后的财务数据编制完成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准确。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4
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2025年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合理预估,所预计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正常业务往来而发生,有利于公司拓展业务、增加业务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的问题。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内控程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2025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式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5 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反映公司当年度真实经营成果,有利于对公司高管人员准确、公正的进行考核。我们同意公司 2025 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方式。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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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挂牌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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