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报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4347 证券简称:天畅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天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接受山东山东天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对公司 2024年度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 018049 号)。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具体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财务报表附注中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30、未分配利润所述,贵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 49,079,780.2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未分配利润-25,771,911.14 元,累计亏损占注册资本的比重 46.27%。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监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主要由于公司 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亏损
49,079,780.2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25,771,911.14
元,累计亏损占注册资本的比重 46.27%。这些情况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为此,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经对以上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查,公司监事会认
报告编号:2025-031
为:
一、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
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山东天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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