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06
证券代码:834354 证券简称:繁兴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繁兴科技
股票代码:834354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信羽、华小玲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鹿丹村21栋**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变动日期:2018年7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第三节转让的目的…………………………………………………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5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6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6第七节备查文件………………………………………………………7
第一节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刘信羽、华小玲
繁兴科技、挂牌公司、公司 指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指2018年7月4日,刘信羽通过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集合竞价方
式减持繁兴科技2,500,000股股份,
刘信羽的持股比例由75.00%减持到
本次权益变动 70.00%。
刘信羽的配偶华小玲通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增持
繁兴科技2,500,000股股份,华小玲
的持股比例由0.24%增持到5.24%。
本报告书 指刘信羽、华小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刘信羽,男,1954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深圳市繁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本次交易前持有公司股份为37,499,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
华小玲,女,195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深圳
市礼信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为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7月3日(即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占繁兴科 所持股份
股份数 股东持股变 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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