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公告编号:2026-018
证券代码:834367 证券简称:美康基因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北京美康基因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美康基因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担保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美康基因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经营决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投资的程序和规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12 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
产额 15%以上但单项累计金额在不超过(包括本数)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的范围内的单项对外投资、收购兼并、资产购置/处置,董事会有权作出决议。董事长应召集并主持董事会,该重大投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 1/2 同意通过。
超过股东会授予董事会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公告编号:2026-018
业人员进行评议讨论,并报股东会审议。董事长应召集并主持股东会,该重大投资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2/3以上同意通过。
第四条 投资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额 15%,董事长有权作出决定。
第五条 公司对内、外投资以及收购兼并项目应在经理的主持下,由公司财
务部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编写项目建议书。
第六条 公司重大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北京美康基因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担保的程序和规则
第七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八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第七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规定。
第九条 董事会在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如该项担保为他人作出,必须由他
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在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及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或企业提供担保的,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十条 公司对外担保的企业应该正常经营并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被担保企
业的经营范围和产品应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被担保企业不应存在重大诉讼
公告编号:2026-018
和其他法律风险;被担保企业应与本公司存在重大经济利益。
第十一条 担保合同订立时,公司应当全面、认真地审查主合同、担保合同
和反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和有关内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有关决议以及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