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02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4373 证券简称:晶淼材料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 2020 年年报审计机构出具非标
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淼材料”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1]13935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具体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带有形成保留意见涉及的内容
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五)存货”所 示,我们核对了公司提供的所有依据,但由于终端客户(下下游)不配 合,无法对公司发出商品终端用户实施监盘程序且实施替代程序,未获 取该部分存货的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对发出商品提供的凭证依据包括生产记录台账、原料领用、产 品出库、物流运单、下游代理商签收单等,发出商品有据可查。但公司 与终端客户仅是商业合作伙伴关系,经协商沟通,终端客户不同意公司 聘请的审计机构人员对其仓库中属于我司向其销售的商品进行盘点,所 以审计机构对发出商品出具保留意见。
公告编号:2021-017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监 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表示理解。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非标准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南京晶淼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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