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证券代码:834376 证券简称:冠新软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制定及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回避表决。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冠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公司可以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辅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组成由《公司章程》决定。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七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提名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
(六)提名进入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七)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的职权。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派或者更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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