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公告编号:2025-088
证券代码:834377 证券简称:德博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正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更正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经更正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更正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更正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更正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经更正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附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更正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有利于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5-088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及 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真实、公允、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关联交易系关联股东转入资金、公司为关联股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关联股东归还资金。此次关联交易主要目的为对前期不规范事项的整改,系挂牌前公司股东合规意识不足,对相关法规的认识不够深刻,但未对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同意《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萍乡德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鑫、李平
2025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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