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0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兆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辅导进展工作报告
(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辅导机构”)作为安徽兆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尹科技”、“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机构,于 2019 年 12 月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获得受理,于 2020 年 3 月向贵局提交了第一期辅导进展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安徽证监局首发上市辅导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在其他中介机构的密切配合下,开展第二期辅导工作,现将第二期辅导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辅导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兆尹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长江南路 83 号)
注册资本:7,4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尹留志
成立日期:2007 年 07 月 18 日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研发;金融软件研发、设计、销售;金融信息咨询;金融产品设计;信用评估;计算机数据处理及统计分析;计算机系统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以上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软件产品与服务
二、 辅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一)辅导经过
在本期辅导中,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开展了对兆尹科技的第二期上市辅导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辅导工作小组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对兆尹科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兆尹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证券、法规、内控和财务等上市相关知识的辅导。
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兆尹科技的实际情况,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核查兆尹科技提交的书面文件、与相关方就专题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相关方进行访谈、查阅发行人所处相关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对兆尹科技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相关建议。
根据公司规范运作的基本要求,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兆尹科技公司治理、独立性、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讨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
此外,辅导工作小组还通过现场指导、咨询以及个别答疑等方式,结合兆尹科技具体情况,为接受辅导人员讲解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历史沿革的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独立性、资产完整性、内控合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各方面的要求。
(二)辅导小组人员
中金公司委派龙亮、姚旭东、高书、李鑫、王健、艾雨、廖汉卿、郭奇林、王思思、俞悦及杜萌婷组成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艾雨、廖汉卿为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协调辅导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在辅导过程中,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中金公司对兆尹科技进行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兆尹科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兆尹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辅导过程中,中金公司和兆尹科技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辅导协议,未发生任何方违约的情形,辅导协议履行情况正常。
三、辅导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辅导工作存在问题
本次辅导期内,接受辅导的人员能够对辅导机构提供的辅导资料能够进行认真的学习。
本次辅导期内,针对内部控制不完善之处,辅导机构帮助公司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辅导机构进一步督促兆尹科技完善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经营。
(二)下一步辅导工作计划
1、持续将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则、证券市场动态、新股发行改革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了解,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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