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7
公告编号:2025-024
证券代码:834402 证券简称:海昌药业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融资协议进行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抵押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浙江海昌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浙
(2021)玉环市不动产权第 0008016号,向招商银行台州分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
二、 抵押标情况
1. 抵押物名称: 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36
号的工业厂房及其所属土地使用权。
2. 权属情况: 该抵押资产为公司合法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
争议、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产权证书编号为:(浙
(2021)玉环市不动产权第 0008016号。
三、 融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授信方: 向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授信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授信期限: 3年。
公告编号:2025-024
担保方式: 公司以上述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周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以上授信额度、品种及利率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定的合同为准,公司取得上述授信额度后,具体使用金额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签融资协议》的议案。
五、 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银行融资,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业务发展的稳定性,是合理且必要的。融资成本处于市场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定经营和未来发展,续签协议抵押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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