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2-17
证券代码:834406 证券简称:迪威普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3 月 10 日 10: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06 迪威普 2022 年 3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8号2幢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六)审议《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615,069.0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9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B.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登记。C.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限身份证明办理登记。D.由非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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