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4 15:35:20 股吧网页版
迪威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4


证券代码:834406 证券简称:迪威普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第二条 为维护南京迪威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治理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
章程。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
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 第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记名方式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公开挂牌后,公司股票集中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 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五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 第六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公司的股东名册由董 东名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事会负责管理。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 券持有人名册等凭证),并置备于本公司。股东名册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 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公司的股东
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名册由董事会负责管理。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
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
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
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

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七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 第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将股份奖励给本公 (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将股份奖励给本公
司职工; 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