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河南驰诚电气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驰诚电气有限公司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继承。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 万股,于 2023年 2 月 16 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69494476Q)。
第五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中文名称: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AN CHICHENG ELECTRIC CO.,LTD
公司住所:郑州高新区长椿路 11 号 2 号厂房 5 层 D5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8,538.40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十二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创新、以人为本、诚信经营。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环保设备、防护装备、安防监控设备及系统、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及销售;物联网开发及维护;数据处理服务;环保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高低压电器设备及配件、五金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劳保用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司依法设置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供股东查阅。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公司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名称、出资额、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及时间为:
序号 发起人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名称
1 徐卫锋 1,025.00 32.9688 净资产折股 2015-5-31
2 石保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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