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2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4408 证券简称:盛源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根据股转相关要求,需更正信息披露内容。现对公告中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
二、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五) 回购价格异议股东在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前已持有的股份,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七)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公告编号:2025-003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四、备查文件
《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更正后:
二、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相对人:在符合回购条件的前提下,截至本承诺出具日的以下异议股东:(1)公司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异议股东:张克伟、赵慧梅、李红梅、王庆义、莫喜英、雷百宁;(2)公司已取得联系,但尚未确定意向的异议股东:胡国萍、牛树奎。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4.13 元二者孰高为依据。
(七)承诺期限
承诺开始日期: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回购对象应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提交股份回购申请;
承诺履行期限:针对在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内向公司提供完整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回购对象,自回购对象按照本承诺提出回购申请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
公告编号:2025-003
四、备查文件
(一)《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濮阳市盛源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回购承诺函》
同时公司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模板重新编制更正后的公告,补充、修订部分已用楷体加粗形式标注。
特此公告
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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