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7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4410 证券简称:苏州电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不需用固定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处置不需用固定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为后续产线升级腾挪空间,拟对公司部分不需用设备及窑炉进行处置。需处置的资产原值706.40万元,累计折旧565.68万元,净值140.72万元。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出售该批固定资产,截止2025年3 月 31日,资产账面净额 为 140.72万元,占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净资产80,858.39万元的 0.17%;资产账面总额为706.4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0,253.53万元的0.59%。《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公司本次拟处置的固定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资产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20,253.53万元的0.59%,董事会有权审批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固定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资产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该部分固定资产的处置,
公告编号:2025-021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不需要资产进行处置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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