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4410 证券简称:苏州电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忠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行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及其他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
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君瑞、肖俊芬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相关公司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
1、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利润分配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的《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1;《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2;《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3;《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4;《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5;《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6;《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7;《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8;《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069;《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5-070;《苏州电瓷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 2025-07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君瑞、肖俊芬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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