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1-17 15:39:03 股吧网页版
丰兆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7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4416 证券简称:丰兆新材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深圳市丰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 月 1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晏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份向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
利得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 2,500,000.00 元,该笔借款于 2020 年 10 月 30

公告编号:2020-005

日前归还。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翁运来先生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丰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银公司”)持股 15%的股东,因翁运来先生个人原因以丰银公司截止 2019 年 11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972,717.16 元作价将其持有的 15%丰银公司股权
转让给深圳市泰德明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德明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利得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根据公司 2020 年的经营需要及市场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申请 2,000 万元银行贷款,上述贷款
业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文学先生、控股股东深圳市利得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叶智先生、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丰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0 年的经营需要及市场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月3日向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 18 个月,授信内容主要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等。

2、公司拟向上海浦发发展银行深圳分行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

3、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沙支行申请 1,000 万元信用贷款。

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与合作银行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0 年的经营需要及市场变化,结合财务状况,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 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在前述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提供以下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计划向上海浦发发展银行深圳分行高新支行申请 2,000 万元银行贷款,上述贷款业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叶文学先生、控股股东深圳市利得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关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