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4422 证券简称:鑫光正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会议文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岛鑫光正筑和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系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相关主体更有效地开展业务运营,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上述预
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2025 年 6 月 30 日,青岛鑫光正筑和钢结构有限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41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风华、李文明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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