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4422 证券简称:鑫光正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鑫光正金属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公司”)拟购置生产线相关设备并实施升级改造,实现设备迭代与工艺优化,拟在“鑫光正金属制品智能化生产升级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有备案投资基础上增加投资4,250万元,专项用于生产线相关设备新增及升级。本次增加投资后,本项目备案总投资金额由 2,250 万元调整为 6,500 万元。
2025 年 9 月,金属公司就本项目在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原备案
总投资2,250万元(该事项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新增投资资金主要用于金属公司生产线设备新增及升级,拟购置设备包括但不限于:H 钢智能生产线、开平线、激光平板切割机、激光平板复合切割机、激光切管机、组立机、抛丸机、龙门起重机等生产及辅助配套设备,具体设备型号、数量及品类可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及实施情况为准。
本次新增 4,250 万元投资用于购置及升级生产线相关设备,实施期限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若超出上述期限仍需继续实施,需按照公司相关制度重新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金额变更后,金属公司将按规定向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项目备案变更手续。
公告编号:2026-01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一条 1.1 规定,挂牌公司购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械设备等,充分说明合理性和必要性的,可以视为日常经营活动,不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金属公司的本次新增投资用于购置生产线相关设备,旨在扩大公司产能,所购资产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项目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金属公司就本项目在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该项目
为备案总投资 2,25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2,100 万元,包括建筑安装工程
费 100 万元,设备工具购置费 2,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50 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生产线效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求,金属公司对本项目投资进行调整,新增投资 4,250 万元,专项用于生产线相关设备新增及升级。本次调整后,设备工具购置费增至 6,250 万元,项目总投资调整为 6,500 万元。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金属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拟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三)投资项目协议主要内容
本项目系公司内部投资项目,无需签署专项投资协议,仅与相关设备供应商签订部分设备采购合同。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适时与相关设备供应商、施工单位等合作方签署具体业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及履约安排等均以最终实际签署的正式法律文件为准。
公告编号:2026-010
五、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技改投资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为顺应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态势,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与核心竞争力,扩大产能规模与市场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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