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4428 证券简称:蓝孚高能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0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其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天津蓝孚高能物理技术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投资建设的天津蓝孚新建电子加速器辐照车间、电
子加速器生产车间,项目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以上事实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有行政处罚调查笔录一份,整改通知单一份,被调查单位资质文件(营业执照)
公告编号:2025-031
一份,授权委托书一份,施工合同一份为证,本机关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罚款玖万陆仟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系公司子公司前期建设不规范造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后,公司积极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将吸取本次行政处罚的教训,强化法律意识、加强建设项目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TJKFJG-2025-063)
山东蓝孚高能物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