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4440 证券简称:怡丽科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在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拟定名称为江苏亿利鸥来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认缴 4,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本次对外投资系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关于成交金额的认定原则,以公司认缴的出资额 4,000 万元作为计算标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71,432,984.41
元,期末净资产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8,575,274.33 元。本次拟投资金额为 4,000 万元占公司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4.74%,占公司期末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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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额的比例为 25.22%,均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因此,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亿利鸥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沭阳经开区 205 国道西侧、慈溪路南侧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 OLED 保护膜、低反射膜、散热膜等高科技新
材料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 出资额或投 出资比例或 实缴
投资人名称
方式 资金额 持股比例 金额
江苏怡丽视界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40,000,000 40%
深圳市荔枝新能源有限公司 现金 40,000,000 40%
星睿锦资产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现金 20,000,000 20%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资产 □股权 □其他具体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企业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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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无需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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