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3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于2020年2月27日与深圳市讯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方技术”或“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华创证券作为讯方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2020年3月12日向贵局提交了讯方技术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现将自辅导备案登记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下称“本辅导期”)的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作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次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华创证券在报送辅导备案申请时指派了梅侃、姚政、汪文雨、张忠民、郑凌荣、王兆琛、吴瑛、夏晨、杨恒利为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姚政、汪文雨为保荐代表人。
辅导过程中由于原辅导工作人员郑凌荣离职,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变更为梅侃、姚政、汪文雨、张忠民、王兆琛、吴瑛、夏晨、杨恒利。
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本辅导期内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公司申请辅导备案时,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接受辅导的其他人员。具体包括:戴毅、刘国锋、丁振强、涂同斌、叶伟明、黎文靖、田祖海、刘美绒、练梦生、吴昭、罗小娟、杨险峰、程宗玉、王澎。
独立董事黎文靖因个人原因已于2020年4月25日递交辞职申请,新的独立董事正在遴选当中。本辅导期内,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变更为:戴毅、刘国锋、丁振强、涂同斌、叶伟明、田祖海、刘美绒、练梦生、吴昭、罗小娟、杨险峰、程宗玉、王澎。
(四)辅导工作内容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份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会计问题、公司发行上市审核重点、内部控制体系、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数据衔接等。
(2)辅导机构于2020年5月6日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现场集中授课培训,针对《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规则要点进行了讲解,并针对IPO审核重点关注问题进行了解析。
(3)走访核查公司重点客户、供应商,确认公司交易的真实性,了解公司所在行业上下游情况。
(4)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对公司整改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并
形成解决方案。
2、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华创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及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均按辅导计划、辅导方案和《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五)辅导对象按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为华创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积极配合华创证券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不限于配合华创证券召集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及有关人员参加中介机构协调会,配合华创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走访工作与访谈工作,配合华创证券召集接受辅导的人员参加集中授课。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辅导对象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 ICT 领域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要为通信设备厂商、大型企业、运营商等提供企业信息技术服务,并通过将新的信息技术运用于教育行业,为高校信息技术学科发展及专业人才培养提供 ICT 技术应用解决方案。本辅导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经营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的运行管理情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独立完整,规范运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依法召开,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公司整体运行平稳,运营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诉讼和纠纷等情形。
三、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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