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及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2018年年度报
告事前审查工作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主办券商”)系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450,证券简称:ST兴农,以下简称“ST兴农”、“公司”、“贵公司”)的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在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兴农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23-00282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具体内容为:
“(一)贵公司2018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6,457,936.82元以及2018年度的营业成本3,986,465.41元,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期末存货余额与营业成本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期向大股东邱建兴控制的关联公司海门市助农农机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采购产品3,241,364.32元,形成期末存货2,229,076.76元、期末固定资产1,012,287.56元,对于该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贵公司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3,893,320.90元、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9,709,914.46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9,703,004.24元,未能实施函证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对江苏金备绿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借款余额215万元,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款项的实际用途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贵公司子公司重庆联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苗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未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五)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二)持续经营”所述,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持续亏损,且亏损金额巨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92,366.47元,营运资金严重不足,表明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目前公司尚无明确有效的改善措施。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公司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主办券商无法完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查工作
东海证券作为ST兴农的主办券商,已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及时督促公司进行2018年年度报告审计及编制工作。因公司未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材料,未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导致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实施事前审查程序,无法完成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事前审查工作,主办券商无法保证ST兴农2018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东海证券已履行对ST兴农的持续督导义务。鉴于上述事项,主办券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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