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4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4450 证券简称:ST 兴农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裁定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兴农”或“公司”)的债权人杨爱军向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
申请 ST 兴农破产清算,法院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
【(2020)苏 0684 破 2 号】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南通玎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 ST 兴农管理人。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收到《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0)苏 0684 破 2 号之一】,该裁定书内容如下:
2019 年 12 月 27 日,申请人杨爱军以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 2020 年3 月 11 日裁定受理。
本院查明,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本院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本院召开。截止 2021 年 1 月 19 日,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人已接受申报债权总额 114523490.17 元,经审核,管理人
公告编号:2021-003
初步确认债权金额 34168496.10 元(其中享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16990553.96元、税款债权 997498.25元、普通债权16180443.89元),待确认债权 57146445.50 元,不予确认债权 23208548.57 元,初步审查确定职工债权 2224355.47 元,待确认职工债权 951912.89 元。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接收的资产包括:(1)原材料等存货、设备及土地等资产经评估为 23987784.97 元(2)接收银行存款及现金计 60134.98 元。
本院认为,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宣告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兴农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1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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