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1
公告编号:2019‐013
证券代码:834458 证券简称:海天磁业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东莞市海天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挂牌维护成本、后续投资机构引入估值等因素,经慎重考虑,东莞市海天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承诺:针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有股份,公司愿意对其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一、回购对象需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19‐013
(一)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二)未出席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三)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公司确认的方式向公司发出书面申请通知,要求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四)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五)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六)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不低于异议股东获取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申请终止挂牌议案之日起5日内(若以邮寄方式,则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需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或寄送至公司(寄送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书面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19‐013
四、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虹燕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东莞市大岭山连平管理区上高田村
联系电话:0769-81662156
邮箱:tina@magsuper.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海天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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