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0
证券代码:834463 证券简称:强石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哈尔滨强石新材料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之更正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哈尔滨强石新材料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0日在全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了《2019 年年度报告预期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经事后审核发现《2019年年度报告预期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的部分内容需进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情况
对公告之“一、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五)应对措施”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
哈尔滨强石新材料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已积极与审计机构沟通,待疫情结束公 司复工后,尽早完成 2019 年年报披露工作。
更正后:
目前,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非财务相关部分已开始编制,财务相关部分因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出具审计报告而无法完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配合审计机构推进审计工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与公司管理层就重大审计事项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目前审计项目组已开展现场审计工作,已完成主要工作包括编制审计计划,制定审计策略,进行内控了解及测试,检查了部分文件单据原件等审计程序。
公司在会计师进场前,积极通过网络、邮件、电话沟通等方式配合年报审计工作;在会计师进场后,已安排财务、销售、行政、生产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
公告编号:2020-010
公司后续将积极联系相关客户、供应商,敦促其尽快回函;同时积极配合会计师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替代审计程序,推进审计工作。
公司将无法及时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告知
主办券商,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通知要求,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哈尔滨强石新材料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及时向主办券商告知年报编制进度,并就相关事项及时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2019 年年度报告预期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哈尔滨强石新材料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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