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4469 证券简称:东管电力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
修订)》(财会[2017]22 号),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依据充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沈阳冬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沈阳东管电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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