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3 15:45:30 股吧网页版
东星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4478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1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 99 号嘉业国贸广场

2306 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3 月 31 日,以书

面、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通知。

5. 会议主持人:万世平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终止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协议生效日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书面无异议函之日。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办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材料,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更换持续督导券商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2)与原主办券商及承接主办券商签署相关协议;(3)其他与本次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有关的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

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