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4478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 10 时 00 分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78 东星医疗 2020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常州市钟楼区延陵西路 99 号嘉业国贸广场 2306 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情况及 2020 年度工作计划,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董事会以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 2020 年度审计业务工作量情况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
(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与明基三丰医疗器材(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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