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2
证券代码:834490 证券简称:我享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我享网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1年3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我享网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融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融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融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我享网络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如下
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臵换、出售或者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低风险的银行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及结构性存款、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上市的股票、债券、基金、新股配售和申购、上市公司增发或配股等)、委托理财、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等。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以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的行为,包括增资扩股、借款、发行债券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各项对外投资融资审批权均在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无权批准对外投资融资。如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融资,应先将方案及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准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
第二章 对外投融资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的批准权限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权限如下: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六)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如下: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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