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6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4494 证券简称:维拓环境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发展大厦 8 楼 827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江萍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8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19-025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未发现《2019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2019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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