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7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4494 证券简称:维拓环境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
经营以及长期战略发展需要,于 2020 年 01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02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挂牌相关议案。
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维拓环境,证
券代码:834494)自 2020 年 02 月 07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恢复转让
的最晚时间为 2020 年 05 月 06 日。公司于 2020 年 02 月 06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于 2020 年0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7);于 2020 年 03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于 2020 年 03 月 23 日披露了
公告编号:2020-011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9)。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20040011 的《受理
通知书》。
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故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十个转让日披露一次未能复牌的原因及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维拓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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