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34495 证券简称:华欧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在公司会议室设置会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09:0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495 华欧股份 2025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大会将会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地点
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进行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利润不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六)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关于授权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http://www.neeq.com.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的公告》。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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