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珠海赛乐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出的,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10:00-12: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功律师。
(七)会议地点
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峰西路24号6栋65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8),《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9)。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六)审议《关于补充确认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议案
2018年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发生变更,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新增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部分募集资金共计17,320,474.52元用于市场营销投入。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的《关于补充确认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七)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八)审议《关于珠海赛乐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0,160,732.7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334,764.8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发布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