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公告编号:2025-018
证券代码:834497 证券简称:美茵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 99 号 9 号楼 10 楼 1005 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31 日 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胡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新《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
公告编号:2025-018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2. 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兴华”),具体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经过认真客观地审计工作,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过审核,认为北京兴华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 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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