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834497 证券简称:美茵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美茵健康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种类” 全文:“类别”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款》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的 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规定,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系由美茵机电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88719290H。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美茵健康科技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美茵健康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 335 号
2 号楼 1912 室。
第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
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按照选举董事
长的方式进行。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在新的法定代表人选出之前,由
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代表行事公司
对外代表的职权;在新的法定代表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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